关于申报上海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3-16浏览次数:491

各位老师!

    上海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开始,根据学校的工作布置,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成员必须要申报,请各位老师踊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的成果应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成果;

2、请从上海市社联网站(http://pj.sssa.org.cn)或上海市委宣传部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进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3、评奖系统自3月15日开启至4月15日午夜12关闭,届时将停止所有信息的登录和修改。请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所有信息进行登录并及时打印申报表和活页评审表。

4、评奖需交材料如下:
    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是原件;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是原件;活页评审表,一式15份。
    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上述材料请务必于4月18日下午3:00前送交社科处,过时不候。

    以上申报详情可参见学校网页。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一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