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j9九游会官方网站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547

为了做好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与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工作,根据团中央和教育部教学司[2010]24号文件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2016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为加强对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的上海师范大学教院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分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这一工作。
组 长:谢青、丁炜
副组长:金黎琼、李莎莎、张亚萍金磊
    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额
    根据学总共推免15名学生的推荐名额,学院拟推荐不超过3名学生
 
    三、招募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但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 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当地艰苦环境,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支教工作。
5. 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一次专业三等奖学金或以上。艺术、体育专业的推免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426分,凭四级考试成绩单)。其他专业的推免生,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426分,凭六级考试成绩单)。学生必须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其成绩方有效。
6.在校期间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含院级),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同时热心公益,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经历(获省、市级以上志愿者先进个人者优先考虑)。
7.师范类学生、有思政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8.能够在推免录取后的大四学年在校团委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四、招募程序与规则
(一)公开招募:
通过学院网站通知公告,由毕业班辅导员协助通知,把推免生名额、报名资格、综合排名方法、收取学费等事项向毕业班学生公布。
(二)报名推荐
1.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但必须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2.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需落实专业及导师,各学院予以协助。
3.报名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只能报名我校的硕士点。
4.报名学生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推荐表》
(2)大一至大三六个学期的总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有关评优表彰证书、奖状复印件
(5)家长意见书
(三)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小组对提出推荐免试要求学生的政治素质、历年来的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社会经历及其他业务特长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查,商定学院推选名单并排序。
(四)其他
各毕业班辅导员要负责做好获得研究生支教团推荐资格学生的思想工作,应避免出现成功直升后中途随意放弃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的现象。
后续考核测试、体检、实习等相关工作将由学校统一安排。详见《关于2016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tuanwei.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5276&ctl=Details&mid=34670&ItemID=166114&SkinSrc=[L]Skins/tw_second_2014722/tw_second_2014722
 
    五、监督
    在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诉求可直接向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院分团委 院学工办 院教务办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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