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各类项目的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在线申请开通方式: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先要申请开通,发邮件给科技处联系人deping@shnu.edu.cn→科技处授权→申请人收邮件、激活与注册→再网上填报。(申请邮件信息:申请人姓名、学院、职称、常用邮箱、联系电话和手机号;请在2017年1月15日前申请开通)
(承担过基金项目或在线申请过项目的教师: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忘记密码的请按基金委网提示找回或与科技处联系)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网址:isis.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项目申报通知、指南、基金条例及有关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上查阅下载)
4、项目申请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预算“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请参照附件样表填报预算说明。
请充分预估项目期间要开支的费用,一旦项目批准,在填写任务书时有些科目(如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就不能再调增。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6、为保证项目参与人的信息准确,请申请人将附件中的“简历”表发给各参与人,由其本人填写,再通过申请人核实后汇总上传。
(参与人员的证件号、出生日期、学历、职称、教育与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等是形式审查的重要内容)
7、项目书中涉及的申请人或其它人员的成果信息要准确和完整(如论文等,要列全所有作者,并标明所有通讯作者)
8、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成果类附件材料(如代表论文等扫描件)只要网上提交,不要打印;其它附件(如推荐信等)则要扫描上传,并要交纸质原件:
(1)同行推荐信:中级(及以下)职称且没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2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已注明单位、职称、专业。
(2)导师推荐信: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须提供导师推荐信,并说明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课题后的工作实践和条件保证等(在职研究生若是中级及以下职称者,2位高级职称的同行推荐专家不能包括其导师);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在职研究生申报项目仍需导师推荐。
(3)单位承诺函: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须提供单位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
(4)知情同意书:有境外或国外人员参加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书或知情同意书(知情书上要表示同意参与基金项目,标明了境外人员的单位、职称、学位和从事专业领域等信息,并签字)
(个别项目类型如杰青项目、重点项目等,根据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9、提交预审申请书:2017年1月5日前,教师打印1份申请书初稿,交学院汇总。1月13日前,科技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并请校内外专家预审材料;1月15日前教师到科技处取回初稿进行修改。
10、申请书正式提交与上报:
(1)2017年2月28日16:00点前,申报电子材料网上提交(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稿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暂不要打印)。
【请尽早网上提交,避免网络系统繁忙;科技处在2月21后网上形式审查,先提交的先审核;如果有问题,将退回电子稿,教师及时修改再提交;教师要及时在网上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则可打印申请书并上交)。
【申请书最后一页即“签字盖章页”,在确保课题名称、参与人员及单位不变的情况下,可提前单独打印这一页,签字或送交合作单位盖章,以免仓促】
(2)3月7日16:00点前,打印纸质申请书并交科技处,包括2份纸质申请书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书已签字、合作单位已盖章;不需要再交电子文件)。
(3)3月8—14日,再次形式审核、汇总上传,材料上报国家基金委。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请人对项目参与人员的信息与条件进行检查和把关,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余强邮件及电话:yuqiang@shnu.edu.cn,64322117
科技处
2016年12月29日
附:
1、预算说明(样表供参考)
2、简历(参与人员模板)
3、单位承诺函(博士后申报基金项目)
4、国家基金预申报统计表(学院填写)
5、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基金申报样本)
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