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学校人事处关于2014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0-29浏览次数:522

各学院/部门:
        2014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开始启动。任职条件按照《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2012年)及其附件执行。
请按以下规定操作:

一、申报:
(一)认定
1. 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认定初级,硕士毕业当年认定初级,博士毕业当年认定中级;
2. 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010年人事局调整后的表格);
3. 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本科(及以下)认定初级必须提交工作小结1份;
5. 本科、硕士认定教师系列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博士免);

☆通过人事局相应资格认定的,提交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资格表格2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份。

(二)晋升
1. 本科毕业担任初级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满2年(硕士在读的提交在读证明);
2. 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3. 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
4. 提交外语六级合格证(2004年前的老版)或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5. 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人从事的学科、工作领域一致;不采用增刊、专刊、论文集、会议论文、一刊多号的论文;1份原件即可);
6. 交学科组评议费100元。


二、时间节点:
1.10月31日前,学院/部门填写上报中初级预报名单;
2.11月7日前,所有表格、证书、成果、费用等交人事处401室审核;
3.11月19日前,学院/部门完成思想品德考核和教学考核;
4.11月21日前,学科组完成评议;
5.11月26日前,学院/部门聘任小组完成考核。所有材料交人事处401室。

三、注意事项:
1.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从2014年9月1日起算,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2. 申报人材料交学院,由学院统一交人事处师资办,师资办不受理申报人个人递交的材料;
3. 申报人学科组评议费交学院,由学院统一到财务处交至人事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用账户(编号:307 A-0312-00-307002),再将收据交人事处;
4. 2011年4月前受聘的管理岗位人员,本年度不受理其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5. 2011年4月后新进的管理岗位人员,不再受理其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注意:相应材料请在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前 交学院科研办(教苑楼A506室)蔡冬青

下载:2014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

黄志丽      hzl@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办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行政综合楼401室
邮政编码:200234
电话:021-64323993
QQ:131936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