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教工周转房管理条例》的规定,全校所有周转房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租赁协议一年一签。现2017年度租赁协议已到期,为保证租住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有限资源的公正、合理使用,请未与学校签订周转房租赁合同的租住户于2017年9月30日前到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产科重新办理相关租房手续。
2017年学校参照市场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经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师范大学房产进行了市场租金评估,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
过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学校周转房相关约定,在10月份工资中按公布的2017年周转房租金标准扣除房租。
特此通知!
房产科办公室 :徐汇校区行政楼 608室
经办人:陆老师,联系电话:6432315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产科
2017年9月18日